拒絕夜間偵訊 柯文哲遭北檢當庭逮補 將聲請提審

柯文哲

檢廉偵辦台北京華城案,在週五(8月30日)下午起約談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近12小時後於凌晨0點40分左右移送北檢複訊。不過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北檢表示,柯文哲有勾串之虞,因此當庭逮捕。

台北地檢署發布聲明指出,凌晨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仍遭柯文哲拒絕。

北檢表示,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北檢指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但柯文哲及其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台北市京華城的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間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人列為圖利罪被告,並指揮廉政署蒐證,約談彭振聲、台北市政府官員、原都市計畫委員等人說明。

檢廉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求京華城容積案過關,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超過新台幣4740萬元,另有資金去向不明,檢廉8月27日、28日拘提應曉薇及約談沈慶京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提審法,法院審查後,認為逮捕、拘禁機關不應逮捕、拘禁者,即裁定釋放;認為予逮捕、拘禁,則裁定駁回,並將被逮捕、拘禁之人解返原解送機關。意即柯文哲現被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拘留室,待北院開庭審理,若裁定逮捕違法,柯文哲將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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