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悄砸4300萬買商辦 柯文哲:參考他黨設立個人辦公室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風波不斷,政治獻金爭議未平、妻子陳佩琪幫兒子看價值 1.2 億元(新台幣,下同)豪宅。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本週一(8月26日)表示,有爆料指柯文哲在5月以現金 4300 萬元購入鄰近立法院的 3 樓商辦,要求他說明清楚,並籲請檢調調查。

綜合台媒報導,林延鳳在記者會上表示,柯文哲信義路現宅、杭州南路老家也全無貸款,但對比柯文哲去年11月20日財產申報,夫婦兩人存款僅 2464 萬元,質疑就算柯文哲夫妻有免予申報的 99 萬 9999 元現金上限(100萬元以上即應申報),或者把 95.4 萬元基金全賣掉,都不夠買屋。

除此之外,柯文哲購屋位置,與陳佩琪7月看的 1.2 億元豪宅僅距離 140 公尺,三者都位於濟南路一段同側建物,和位於杭州南路一段的民眾黨中央黨部也只要 450 公尺,步行 10 分鐘內即可到達,非常符合柯文哲夫妻的「需求」。

林延鳳質疑,柯文哲夫妻手上若有那麼多現金,莫非選前「申報不實」,或是有疑似「收受不明鉅額資金」逃避贈與稅、規避政治獻金法,認為柯文哲「公開透明全破功、清廉人設都是夢」,相關資金來源令人懷疑,可能還和木可風波、智堯人頭公司、柯競總「假帳門」短差金額,或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圖利案等都有關。

對此,柯文哲在民眾黨中央黨部受訪時表示,選舉補助款民眾黨是參照其他黨的慣例,民眾黨的規定是 ⅓ 歸中央黨部、⅔ 歸個人;他也參考其他過去總統候選人的例子,要用這筆錢設個人辦公室,是長期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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