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懲戒台獨意見 台灣陸委會強調不具司法效力

中國大陸週五(6月21日)發布懲戒台獨頑固份子,以及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意見,引起兩岸關注。對此,台灣陸委會表示,北京當局對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轄權,中共所謂的法律與規範對我國人毫無拘束力。政府呼籲國人安心,勿受中共的威脅與恫嚇。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今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制訂的刑責包括若有台獨份子進行分裂,危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者,可依法嚴懲。第二款第六條明確點出「尤其對於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台灣陸委會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政府鄭重強調,台灣2300萬國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北京當局對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轄權,中共所謂的法律與規範對我國人毫無拘束力。政府呼籲國人安心,勿受中共的威脅與恫嚇。

台灣陸委會指出,北京當局的做法,只會挑起兩岸人民間的對立,嚴重影響兩岸人民往來交流,無助於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更是對全世界熱愛台灣、支持台灣自由民主的國家提出極度不文明的粗暴挑釁,我們深感遺憾。本案凸顯中共體制與我國的自由民主憲政體制截然不同,這正是兩岸制度根本差異之所在。

台灣陸委會說明,中共為維護一黨極權專政,極度缺乏安全感,不斷強化各種國安法令及措施,對內侵害中國大陸人民的基本人權,對外威脅國際人士赴陸的人身安全,政府再次提醒國人慎重思考前往中國大陸的必要性,也呼籲在陸國人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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