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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凍漲電價提案 台灣政府:依法執行

台灣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週二(4月30日)聯手通過電價凍漲提案,要求政府討論能源政策。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當天稍晚表示,對於立法院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同時,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

台灣電價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國民黨、民眾黨立院團3月底提案,建請立法院決議停止調漲電價案,民進黨團提議協商,30日協商期滿,朝野「甲級動員」因應。最後,藍白聯手以多數優勢強勢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

不過,林子倫表示,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

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林子倫強調,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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