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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控以色列侵犯人權 時間點並非以哈戰爭

美國國務院週一(4月29日)對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的行為提出嚴厲控訴,證實該國有5個安全單位在該地區犯下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不過強調犯行並非發生在以哈戰爭期間,也不在加薩(Gaza)。

國務院發言人巴特爾(Vedant Patel)表示,經過仔細調查發現,5個以色列單位對嚴重侵犯人權負有責任,「所有這些事件都發生在2023年10月7日以前,而且都不是在加薩」。

巴特爾指出,其中4個單位已經有效糾正違規,接下來將繼續與以色列政府協商第5個單位「猶太永恆營」(Netzah Yehuda)的違規行為。

以色列國防軍轄下「猶太永恆營」部分來自約旦河西岸屯墾者,根據逾1名美國官員說法,儘管已警示「猶太永恆營」注意侵權行為,該單位依舊沒有採取任何顯著補救措施,而以色列政府律師幾個月來一直對該問題信函置之不理。

本月稍早美國即將根據《萊希法》(Leahy Law)祭出制裁,不過以色列政府律師聯繫華府,強調根據美以在2018年簽署為期10年的軍事關係備忘錄,美方應該給予以色列更多時間回應其調查結果。

《萊希法》禁止美國政府資助、支援違反人權的外國軍警組織,一旦遭美國政府以萊希法制裁,部隊將無法接受任何來自美國的軍事援助和訓練。

目前以色列同時面臨國際刑事法庭和國務院追究可能在以哈戰爭中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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