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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刑存廢 憲法法庭5小詞激烈辯論

台灣憲法法庭於昨日(23日)針對死刑存廢議題進行了歷時5小時的言詞辯論,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37名死囚的代理律師團認為,死刑剝奪了基本的生命權和人性尊嚴,應被宣告為違憲。另一方面,法務部堅持死刑的合憲性,主張廢除或保留死刑應由立法或行政機關決定,而非透過違憲審查來處理。

本次辯論中,律師團援引國際人權標準和比較法律制度,主張以非暴力方法回應暴力犯罪,並指出民調中反對廢死的高比例存在偏差。法務部則強調,目前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具影響力國家仍有死刑,亞洲國家也普遍存在死刑制度,且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1件死刑定讞,台灣針對死刑案件擁有嚴謹的審判程序。

憲法法庭亦邀請了涉及法律、人權及犯罪學等多領域的學者專家發表意見,觀點分歧,反映了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複雜看法。一些學者支持廢除死刑,認為它侵犯了人性尊嚴,而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從應報正義的角度出發,死刑應該存在。

憲法法庭審理此案的過程和結果,不僅關乎當下37名死囚的命運,同時觸及更廣泛的法律和社會問題,包括是否需要修法、如何平衡正義與人權、以及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立場等。

此次言詞辯論後,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規定,憲法法庭預計將在3個月內做出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此一判決無疑將對台灣社會及其刑事司法制度帶來深遠影響,並可能成為未來法律修正和人權保障工作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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