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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電子李在鎔獲判無罪 不必再收監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月5日宣判,三星掌門人李在鎔被控的操控股價與會計造假違法資本市場法等罪名通通無罪。

根據《彭博社》報導,首爾中央地院週一花了1個小時宣讀判決文,有關內容的焦點在李在鎔有沒有操縱股價,以增強自己在三星集團內的影響力。最終李在鎔獲得無罪判決,三星電子也解除了一大危機。

據悉,李在鎔被控為繼承經營權使用違法手段,韓國檢察方年11月對他求刑5年、併科罰金5億韓元。但法院認為,該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目的,並不只在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此外,沒有證據證明此舉有造成股東損失,認為所有指控都沒有確鑿證據。

在同一起案件中,與李在鎔一起被提起公訴的還包括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3人。上述人物也在週一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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