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館業法修正案週三(12月13日)正式生效,日本官方明定許多行為標準,讓旅館業者有權拒絕提供住房服務給具無禮行為的消費者,以保障相關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受到傷害。
根據厚生勞動省的規定,法案明列了一些被認為可拒絕提供服務的「特定要求行為」,如不合理地議價、強行要求房間升級、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等。此外,任意怒罵工作人員、要求服務人員下跪道歉等行為也在黑名單中。
不過,為避免因定義不清,使身障人士遭到歧視,當局也列出了一系列屬於合理要求的行為,像是在櫃檯用筆談進行溝通、引導視障人士到客房、要求更動家具配置以方便輪椅進入房間等。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該修正法案於今年6月通過,除了提供旅館相關從業人員保障,以避免產業人才流失,也讓原在新冠(COVID-19)疫情爆發時,無權要求染疫客人戴上口罩、就醫的旅館業者,如今能依法拒絕感染被官方認定為「特定傳染病」的客人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