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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規定 中國旅客入境需交48小時核酸證明

德國駐中國大使館於1月9日在微博上發文,表示自歐洲中部時間1月9日零點開始,凡是從中國大陸及澳門出發並入境德國的12歲及以上的旅客,在離境中國時必須出示新冠核酸測陰性證明。

公告指出,核酸測試必須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內完成。如果是使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抗原測試,則必須在航班抵達前48小時內完成。相關規定同樣適用於在德國轉機,或是行程開始前10天內曾在中國大陸及澳門停留的旅客,規定的有效期暫定至2023年4月7日。

至於中國方面,從1月8日起,所有前往中國的旅客都必須出示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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