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土交通大臣齊藤鐵夫週四(10月5日)已向法院提出「代執行」訴訟,要求代替存有歧見的沖繩縣知事玉城鄧尼,批准沖繩駐日美軍普天間基地的設計變更申請案。
根據了解,日本政府2018年12月開始在沖繩縣名護市邊野古海域投入土石進行填海造陸工程;2020年4月為了改善軟弱地盤申請變更設計;沖繩縣政府2021年11月拒絕批准變更設計申請。
日本政府接著在2022年4月提出「是正指示」(改正命令),強迫沖繩縣政府批准申請,但沖繩縣政府認為命令違法,同年8月向法院提訴。
日本最高法院今年9月做出中央政府「是正指示」適法判決,中央政府因此提出要求沖繩縣政府在9月27日前批准的「勸告」。由於沖繩縣政府不接受「勸告」,國土交通大臣日前已提出要求批准的指示,期限到4日為止。
玉城鄧尼4日受訪時表示,中央政府下令沖繩縣政府批准駐日美軍基地遷址案的變更設計申請,「要在期限內批准有困難」。玉城此次的說法背後的意思等同於再次拒絕讓步,因此日本政府為了代替沖繩縣政府批准變更設計申請,最快將在10月5日赴福岡高等法院那霸分院提訴反制。最終,如果中央政府勝訴而沖繩縣政府仍拒絕批准的話,屆時中央政府將可取代縣府以「代執行」方式批准申請。
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規定,在「代執行」訴訟提出後,須在15天內進行首次法庭辯論。高等法院將聽取中央政府與沖繩縣政府雙方主張,如果屆時同意中央政府主張具正當性的話,將命令沖繩縣政府在一定期限內批准申請。
總務省表示,基於地方自治法的「代執行」訴訟,過去僅在2015年進行過一次,當時目的是要求時任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撤回對填海造陸的取消批准,最後訴訟結果是雙方和解。
雖然沖繩縣政府當年撤回取消批准,沖繩縣政府之後仍然與中央政府反覆進行法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