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引述南韓總統辦公室消息人士報導,南韓總統尹錫悅正在美國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他週二(9月19日)批准法院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拘留同意請求書。
據了解,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南韓法律規定,現任國會議員享有任期內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豁免權。國會要通過拘留同意案,必須全體國會議員過半在場、在場議員過半贊成。
根據流程,請求書經總統批准後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議長收到請求書後在首次召開的全體會議上對此進行報告,國會全體會議應在上報24小時之後、72小時內進行表決。因此,國會有望週三(20日)在全體會議上將該案提上議程,並於週四(21日)進行表決。
此前,李在明自8月31日開始絕食抗議尹錫悅政府,週一因為脫水和暈眩被送醫急救。李在明送醫數小時後,檢方表示,他們已聲請法院對李在明發出逮捕令。
檢方稱,李在明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因城南開發公司造成200億韓元的損失而被控瀆職,同時指控李在明涉嫌收受一家企業的賄賂,而該公司涉嫌非法轉移800萬美元資金給北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