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兩年多前配合中壢警察充當誘餌抓捕引誘性交易嫌犯,沒想到在警方監控之下,這名少女竟然被嫌犯性侵得逞。此案件判決近日曝光後在台灣網路引發熱議,有網友怒批這到底「算什麼警察」。
桃園市13歲少女「小君」上網於「JD交友軟體」被暱稱「吳夢」的張姓男子引誘性交易,還被對方騙得裸照以此威脅要在網路及臉書社團公開裸照,要求少女赴約性交易。「小君」為此向中壢警分局報案,配合偵查隊員警以同意性交易約出張男,不料在警方監控下,少女卻被張男脅迫上車載往附近,於車上遭張男脅迫對其口交得逞,張男完事後將少女載回原處,才被狀況外的員警逮捕。
判決指出,「小君」當時充當員警的誘餌赴約,張男駕車準時到場喝令「小君」上車,將她載往約300公尺外後將車輛停靠路邊停車格,隨即要「小君」為他口交,少女因本應出現抓壞人的警察遲遲不見蹤影,當下擔心害怕心生畏懼,只好就範對張男口交,完事後張男駕車將「小君」載回麥當勞放人,此時埋伏的員警才出面將張男逮捕送辦。
案經桃園地院審結宣判,以張男觸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月;又犯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中壢警分局週四(7月20日)對此案表示,經詢問承辦員警,指當時曾再三告知少女切勿單獨上對方車輛、離開警方視線,不料還是上了張男的車輛被載走,2名埋伏員警始料未及,見狀即徒步追去,但根本追不上對方開車的速度。
警方接著指出,不久後張男就將少女載回並被逮捕,少女並未提及於車上遭到性侵害;警方強調,將深入了解事實經過,如有疏失將追究相關責任。而為防止類似事件重演,警方未來實施查緝時,將視約定處所之地形地物,搭配攔停警力,減少變數發生,避免情況失控並兼顧保護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