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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山蘇姬獲刑30年 安理會籲緬甸軍政府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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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擔任緬甸政府國務資政和緬甸最大政黨全國民主聯盟黨(全民黨)的領導人的翁山蘇姬,在2021年二月一場軍事政變中被捕,隨後遭到軍政府提出多達十四項指控,其中包含貪污、腐敗、煽動和危害國家安全、違反進出口法等等。

經過18個月審理,緬甸前文人政府實質領袖翁山蘇姬最終判決出爐,軍政府法庭12月30日以5項貪污罪名加諸7年徒刑,加上此前依14項罪名判處26年刑期,加總起來,翁山蘇姬將被判關押三十三年。今年七十七歲的她餘生將在牢獄中度過。國際危機組織指出,緬甸軍政府目的是讓翁山蘇姬噤聲,將她的政治影響力消滅殆盡。

根據了解,軍方審判翁山蘇姬的過程禁止公眾和媒體進入法庭,全程閉門進行,就連翁山蘇姬的律師也禁止和記者交談。獨立分析人士表示,軍政府對翁山蘇姬提出大量指控,只是為了讓他們的政變行動,有合法依據。上週聯合國安理會才呼籲,要求免點釋放包含翁山蘇姬在內的所有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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