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成員李振豪等9人去年組成人口販運集團,以高薪等理由誘騙88名台灣民眾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的代價將他們賣到柬埔寨。受騙者抵達柬埔寨後,被迫從事詐騙,且護照被沒收,若不服從或業績不佳會被毆打、關進小黑屋,甚至被轉賣掉,消息爆出之後震驚台灣社會。
台北地檢署分別於去年9月和今年1月間分2批起訴李振豪等人。台北地方法院週四(4月13日)宣判,主嫌李振豪遭處18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李振豪等人各別依照在組織內負責的工作,獲得相對應的報酬。其中李在短短3個月,就賺了165萬3678元,其他8名同夥也各獲得數十萬到百萬元不等的高額不法利益。
另外,共犯林晉宇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陳思瑋、黃炫逢16年6月徒刑,楊家豪13年徒刑、鄭學鴻15年6月徒刑、陳均翰15年徒刑、黃鈺真和王契文11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