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商店不公平條款 法國罰蘋果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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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巴黎商業法院裁定,認為蘋果公司對應用程式開發商施加不公平的商業條款,並於12月19日對蘋果處以100萬歐元罰款,並要求蘋果遵守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提供空間給第3方應用程式商店。

綜合法新社和路透社等媒體報導,這項裁定源於法國財政部長勒麥爾(Bruno Le Maire)2017年提出的訴訟。而巴黎商業法院認為,由於開發商不可能重新談判合約條款或質疑軟體被下架的決定,因此蘋果的作法存在「嚴重失衡」和「相當大的法律和經濟不安全性」。

不過,法院駁回了11項控訴中的5項,包括蘋果要求只能使用蘋果支付系統或從每筆銷售收取3成佣金等,法官認為相關要求並不過分,並稱相關在實體商店和線上購物都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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