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南韓政府在週一(3月6日)調整工時制度,規定勞工每週工作時數最多不得超過69小時,並允許能夠休長假。
南韓政府表示,維持現有每週工作52小時(即基本工時40小時加上加班12小時),但允許勞資協調之後將加班時數的週期拉長,從每「週」延長到「月」、「季」、「半年」和「年」。與此同時,為了避免勞工長期連續加班,政府規定每季最多加班140小時、每半年最長250小時,每年則最多440小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南韓政府還計劃實施「工作時間儲蓄賬戶」,允許勞工能將加班時數換成有薪假,並據此申請年假或是長達一個月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