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由12月29日凌晨零時起,進一步優化入境防控措施,劃一抵港人士出發來港前的檢測要求,以及撤銷抵港人士抵港後的核酸檢測要求,並建議他們抵埗後,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至抵港後第五天。
所有來港人士,不論從內地、澳門、台灣或海外地區來港,均須於航班預定起飛時間或預定抵港時間前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或於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取得陰性結果後方可來港。相關人士應在取得檢測結果後,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照片或檢測報告90天,以備政府人員查核。非香港居民須完成接種疫苗方可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的要求暫時維持不變。
政府明日起會撤銷抵港後的核酸檢測要求,即抵港當天在機場「檢測放行」和第二天的核酸檢測;從內地或澳門抵港人士抵港後第二天進行的核酸檢測亦撤銷。今日或之前已抵港的人士將無須按原有要求,進行抵港後的核酸檢測。就檢測結果呈陽性的抵港人士,其處理安排會與本地個案一致。相關人士應盡快透過網上平台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提供資料。為配合政府撤銷「疫苗通行證」安排,抵港人士領取「臨時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亦同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