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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大騙局 高盛前高層被判刑10年

現年51歲的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因涉及馬來西亞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於3月9日在美國紐約遭到判囚10年。

綜合媒體報導,黃宗華在去年4月被裁定兩項策劃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CPA)及一項策劃洗錢罪名成立。

法庭文件指出,高盛在2009年至2015年期間,共3次為一馬發債籌得65億美元,且其中45億美元是透過賄賂及回扣的方式轉給多名官員。黃宗華則被指協助其前上司萊斯納(Tim Leissner)洗錢數億美元,甚至賄賂官員來協助高盛標得業務,從中獲得超過3500萬美元的回扣。

法官判決認為,黃宗華及同夥竊取了大馬的基建及經濟發展資金,怒斥相關罪行是純粹的貪婪行為。不過,黃宗華的代表律師仍計劃上訴。

據悉,自從爆出一馬有數十億美元的資金遭竊後,高盛2020年曾為此支付約29億美元的罰款,而該案的核心人物、華裔富商劉特佐仍然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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